工伤保险是对工每人身安全的保证,职员发生伤害事故,是工伤范围的,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,准时与业务部联系。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公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。
工伤保险申报步骤
1、办理工伤认定申请
需提交材料:
1.填写《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》一式四份;
2.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;
3.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诊断证明;
4.受伤职员的身份证,单位证明;
5.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,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有关处置证明,下落不明的,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;
6.工伤证明材料;
7.用人单位营业执照;
8.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;
9.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
2、工伤职员劳动能力鉴别
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,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、伤情稳定后,应到区县劳动鉴别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别,评定伤残等级。
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别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别结论。
评定伤残等级。评为1至4级的,享受伤按期残抚恤金待遇;评为5至10级的,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
需提交材料:
1.到朝阳劳动局领取《劳动能力鉴别、确定申请表》一张,受伤职工填写,填写完整,单位盖章本人签字;
2.携带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一张;
3.携带工伤职工本人《工伤证》
4.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;
5.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;
3、伤残保险待遇